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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 作者: 来源: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交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与重庆市监委驻重庆交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二、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要求在学校落到实处。

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管理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

四、构建监督合力,加强对学校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教职工纪律处分委员会、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等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督促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五、加大对学校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遏增量、减存量,始终保持本校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学校政治生态。

六、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七、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非市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或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八、加强对学校二级纪检组织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两为主”,指导、检查、督促二级纪检组织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九、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能职责

 

纪检监察室是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委驻重庆交通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负责落实监督专责,突出政治监督首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负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理不服纪律处分、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依据权限开展责任追究。

五、负责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廉政风险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教育活动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教育。

八、负责起草印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相关文件、报告、规章制度,统计上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等日常工作。

九、负责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和理论实践研究。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室综合科职能职责

 

一、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相关报告、制度等,做好文件、信息等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负责公文运转及相关工作催办,做好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三、负责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四、协助做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部门宣传及网络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财务、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

六、协助做好案件审理、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

七、协助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八、协助开展党纪国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做好学校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审查科职能职责

 

一、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

二、协助调查处理违反党规党纪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协助受理不服纪律处分、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协助开展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职不力、失责失职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追责问责工作,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五、协助做好校内政治监督工作,协助开展政治生态约谈,定期上报政治生态情况报告。

六、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相关工作的统计、分析、上报、归档。

七、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八、负责学校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的更新管理,协助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九、协作做好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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